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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ME:2020-06-22李淳律师: 德国民事诉讼流程德国法律规定,除了涉及案件金额不大的例外情况,民事诉讼原则上必须由在德国注册的律师代理。律师协助原告起草诉状,并提交给法院,由法院负责将诉状送达给被告。诉状正式向被告送达之后,诉讼即开始发生法律效力。法官确认诉状送达之后,即根据情况,决定是直接开庭审理(früher erster Termin),还是要求先行前期书面审理(schriftliches Vorverfahren)。通常情况下法官都会要READ MOR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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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ME:2020-06-20程浩基律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造价争议常见问题简析2020年6月19日下午,为提升我所律师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平,我所程浩基律师开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造价争议常见问题简析》专题培训讲座。总所和江北分所等部分律师参加了此次讲座。 随着我国城市化率的不断提高,以及我国主要矛盾的转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纠纷和造价争议在大中型城市中越演越烈,该类矛盾因无法READ MOR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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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ME:2020-06-16李淳律师:涉及德国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司法管辖权的适用国内企业与德国客户签订国际买卖合同,从德国向国内进口或从国内向德国出口商品,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司法管辖权,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CISG)一般适用被告住所地法或最密切联系国家的法律。在实践中,买卖双方通常不会签订形式上的买卖合同,商品的种类和数量、价款和支付条件等合同内容是在往来邮件中确定下来的,如果双方没有约定司法管辖权,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通常适用被告所在地国家的法READ MOR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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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ME:2020-06-13汪银涛博士:人工智能时代劳动法立法范式的转型人工智能时代劳动法立法范式的转型汪银涛 吴延溢﹡内容摘要:人工智能技术在职场的应用给劳动法的制度格局带来挑战:企业用工形式的多样化造成了劳动关系从属性的弱化,撼动了劳动法的理论基础;“机器换人”不断增加人们的就业危机感,同时也揭露了我国就业保障体制的弊端。我国劳动法的调整对象仅限于典型用工,人机协同劳动、共享劳动、多重身份劳动等非典型用工被排除在劳动法规制之外,其立法兼容性与前瞻性明显READ MOR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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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ME:2020-06-11史蓓律师:中国企业澳洲上市新机遇中国企业澳洲上市新机遇 2018.5 史蓓律师 经过六周系统的学习,我们被不同的律师事务所选中分开实习,我所在的MOYAY&AGNEW 律师事务所1948年成立于悉尼,经过70年的发展,现在已经发展为拥有94名合伙人,200多名律师,总员工人数超过600人的规模大所,在澳大利亚主要城市均有分所。由合伙人Phillip Grundy 带领的comREAD MOR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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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ME:2020-06-11史蓓律师:浅谈澳洲律师制度在澳大利亚学习和实习期间,遇到了很多当地律师,因为澳洲律师和我们身处两个完全不同的法系,所以双方都对彼此的律师制度很感兴趣,经常探讨,感悟颇多。由于澳大利亚原为英属殖民地,关于律师制度,澳大利亚在很多方面沿袭了英国传统,但是又有着自己独有的特点。澳大利亚的律师立法属于州法律,各州和各领地享有立法权,各州议会制定法律来规定律师资格和执业行为以及律师管理等各方面的原则性问题,同时,州议会通过立法形式明READ MOR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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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ME:2020-06-09张璋律师:对余金平交通肇事二审案的思考百名刑辩优选┃张璋:对余金平交通肇事二审案的思考南京律协 5月18日为提升南京律师刑事辩护整体水平,逐步形成有代表性的南京刑辩律师队伍,推动南京刑事司法环境的进一步改善,南京律协自2017年启动了“百名刑辩领军人才培养工程”。近日,南京市律协“百名刑辩律师训练工程”二期已完成班级、小组组建,并开展了在线活动,其中包括组织学员对“余金平交通肇事抗诉二审改判案”展开评论。经评审,READ MOR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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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ME:2020-06-09汪小青、吴华彧:股份合作制企业职工股权的法律适用股份合作制企业职工股权的法律适用——以江苏省股份合作制某企业为例摘要股份合作制企业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一种积极探索与创造。该企业坚持入股自由、股权平等、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实现了按劳分配和按股分红相结合[1],在一定时期内对发展地方经济、增加财政收入、稳定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原来的职工股东有部分退休、离职,他们所持有的股权也未按照章程的约定被收购或者转让。对READ MOR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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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ME:2020-06-09李淳律师:中德货款纠纷中利息损失的计算在国际贸易中,买方不按照约定支付货款,除了货款本身,还会给卖方造成额外的资金损失。此时卖方可以主张买方赔偿货款在迟延支付期间的银行存款利息损失,或者要求迟延支付的利息。后者的金额通常比前者更高,所以买方一般会主张迟延支付利息。根据德国法律规定,买方因各种理由拖延支付货款的,卖方有权要求对未支付的金额支付迟延支付利息(Verzugszinsen)。企业之间订立买卖合同的,如果事先没有约定迟延支付的利READ MOR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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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ME:2020-06-09朱叶律师:“鲍师傅”商标维权案获江苏省高院人民法院支持东银律师为网红“鲍师傅”维权,取得里程碑式的胜利 ——“鲍师傅”商标维权案获江苏省高院人民法院支持 江苏东银律师事务所主任汪小青律师、朱叶律师代理的北京鲍才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鲍师傅”品牌全国维权案件,又获得了重大进展。“鲍师傅”商标维权案自2018年8月底在南京铁路法院取得全国首例生效判决后READ MOR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