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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汪小青律师承办的“鲍师傅”商标侵权纠纷权案入选2018年南京法院知识产权十大案例
发布时间:2020-06-01  |  浏览:84

我所汪小青律师承办的“鲍师傅”商标侵权纠纷权案入选2018年南京法院知识产权十大案例

 

   2019年4月26日是第19个知识产权日,我所汪小青主任、朱叶律师承办的“鲍师傅”商标侵权纠纷案件,入选了“2018年南京法院知识产权十大案例”。该案自立案到判决期间,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报道,非常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意义。

    本案中,原告北京鲍才胜公司是一家2015年才成立的民营企业,通过短短两三年的经营,造就了网红糕点品牌“鲍师傅”。在原告经营有方,名利双收之时,山寨品牌也迅速跟风,市场上各种“鲍师傅糕点店”、“鲍师傅加盟”、“鲍师傅官网”铺天盖地、层出不穷,消费者不知所措,原告的品牌几乎被吞没,面对严峻的形势,原告北京鲍才胜公司不得不在全国展开的打假维权行动。

    2018年年初,原告北京鲍才胜公司委托我所汪小青律师和朱叶律师在南京铁路法院对其中一家侵权店的经营者提起了商标侵权之诉,在案件审理的过程中,两位律师分别从商标核定使用范围、门店经营业态等角度进行分析,庭上据理力争,庭后多次提交代理意见梳理案情。最终获得了法庭的支持,认定被告经营“鲍师傅”糕点店的行为侵犯了原告的商标权,应当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本案系鲍师傅商标维权的全国首判,具有极大的代表性和影响力,为原告公司今后的维权之路提供了有力的支持,是原告公司维权之路上里程碑式的胜利,此案重点厘清了原、被告双方多项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范围及权利边界,严厉惩处了不规范使用自己的注册商标,造成消费者的误认,恶意攀附他人商誉的侵权行为,公正、及时、有效地保护了注册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并鼓励民营企业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诚信使用商标,以防止市场主体的混淆和冲突,保障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营造了优质良好的营商环境和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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